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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年03月31日 至 2015年04月02日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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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展流程
1 申请展商注册
2 完成展商注册
收到展商注册表后,承办单位随后会指定专人全程为您服务。组委会成员将同展商确认展位数量,同时根据展馆平面图初步确定展位位置。
3 支付展位首款
展位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50%或全部展位费汇至展会承办单位指定账户:
4 获取《参展商手册》
从大会承办方获得《参展商手册》,手册包括展品运输、展台设计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物品租用、广告以及签证申请等相关信息。
5 展位设计
特装展台的图纸及参展商自行设定的展会现场活动方案需提交展会承办单位审核并认可。参展商须按照《参展商手册》中涉及的内容准时提交各类信息,包括企业简介、展品资料等(电子版,包括相关图片),便于承办单位编制大会《会刊》及网上展厅的制作,为展商提供免费的增值服务及网上宣传等。
6 支付展位尾款
开展前一个月完成展位费尾款的支付。
7 证件领取及布展
开展前两天展商进馆报到,领取参展商证件、车辆证件、门票、会刊以及出席展会期间重要活动的请柬等;同时办理进馆布展和搭建手续,搭建商开始进馆搭建。
8、撤展
       当天闭馆后开始撤馆。
二、参展须知
为了保证本次展会的布展工作能安全有序的进行,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各项有关规定及安全消防条例,组委会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1、标展楣板文字(参展单位的全称)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安装;
2、参展单位将负责自己展台的地毯内装饰,所有地毯和地面装饰可以使用双面胶纸进行固定,展览大厅的地面严禁使用各种涂料或胶水;
3、参展单位如有请布展公司负责施工,则施工时,布展公司须将本公司的施工许可证挂放在展位醒目位置,施工须严格按设计图进行,不得操作超出施工许可证规定范围施工,并随时接受组委会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有发现布展公司超出规定范围施工或违章操作,管理人员可口头警告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布展公司负责。
4、组委会按正常用电标准提供用电,严禁参展单位私接电源线或增加照明灯具,如需超负荷用电,则须到组委会现场服务台按章缴费办理手续后,由组委会派电工前去操作,如有违反,后果一律自行负责(收费标准请见附件一);
5、不得在展厅人行通道、楼梯路口、消防设施点等地段随意乱摆、乱挂、乱钉各类展样品、宣传品或其它标志;
6、展台搭建不准遮挡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7、严禁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的柱子上粘贴任何对象,不得在墙面、地面打孔、刷漆、刷胶、粘贴、涂色。严禁锯裁展馆的展材、展板或在展材、展板上油漆、钉钉、开洞。不得损害展馆的一切设施,如有违反须按价格表赔偿;
8、不得在展馆天面上打钉或利用天面管线悬吊展架、灯箱及各类装饰对象。
9、展样品拆箱后,包装箱、碎纸、泡沫、木屑等易燃包装物须及时清出,不得在摊位背板后存放包装箱等杂物。
10、展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保存、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及有毒物品。施工现场严禁明火作业。
11、制作灯箱时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脱离箱体,使用易燃材料制作的灯箱,内部须作放火处理。电器安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专业规范,确保供、用电安全。
12、特装展位的维护工作由该布展公司负责,相关的参展单位负责监管。
13、加班说明:请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抓紧时间布展,如需加班,则必须按章缴费办手续后,方可加时施工。
三、展位信息
具体介绍
本届展会的展位分为标准展位(以下简称标展)和特殊展位(以下简称特展)两种,参展单位设计的展台高度超过4m的,都必须报组委会处,取得同意后方可布展;
1、标展:
尺寸:3米×3米,每个展位组委会统一提供三面围板(围板高度为2.5m),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一个电源插头,一盏照明灯,其他装饰均由参展单位自行布置;
2、特展:
 A、组委会按合同指定位置及尺寸提供一块净地,展位的设计、搭建等工作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B、展位设计样稿上,经组委会审批确定的内容,请不要擅自更改,如确需改动的,须报组委会审批,如有违反,所有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C、所有特装展位的设计与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预订展位的范围。如果展台设计影响了其它参展单位的正常展出效果,组委会保留要求该参展单位改变展台设计的权利。
四、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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