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颁证(一)参加研修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统一印制并编号,由商业贸促会用印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2号),该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的重要依据。同时,该证书可作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24学时)。同时可获得由中国贸促会商业分会颁发的《企业品牌管理高级研修证书》。
(二)参加研修的学员可依据商务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SB/T 10761—2012),申请高级品牌策划师职业资质证书,具体申请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