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与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申报通知
奖项申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商联”)设立的“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编号:0042)和“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编号:0152),分别下设“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子奖项和“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子奖项。“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旨在表彰在全国商业行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此推动商业行业科技进步。“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旨在通过奖励服务业领域的技术产品、管理制度、经营理念、流通秩序、基础设施等方面创新卓著的组织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企业的科学发展。
受中商联委托,商业贸促会作为“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和“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在贸促系统的推荐申报单位,负责上述科技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在贸促系统的宣传与推广。请有资格且有意愿申请“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或“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的单位或个人与商业贸促会行业部联系具体申报事宜。现将两个奖项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及证书颁发
(一)等级设置:特等奖(科技创新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巨大、经济效益可观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中商联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每年将从获得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和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特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
(二)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由中商联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
二、申报范围
(一)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申报范围:
凡属创新技术、产品、工艺、材料与设计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创新体制与管理成果,社会公益类平台网络建设成果,软科学与论文成果,规范、标准,科普图书与电子出版物等的,均可申报。专业评审组学科包括:作物遗传育种与园艺、农艺与农业工程、林业、养殖业、科普、工人农民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企业、轻工、纺织、化工、机械、电子与科学仪器、通信、计算机与自动控制、土木建筑、标准计量及文体科技、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与环境监测、中医中药、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安全生产、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信息化等专业。一级和二/三级学科见《国家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
(二)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申报范围:
1.传统服务业:面向用先进的理论、思维方法、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手段改造和提升的传统服务业,如贸易批发、零售业,批发市场、旅馆及娱乐服务业,婚纱、摄影、美发美容业,家用电器维修、旧货、百货业,烹饪、饭店业,酒类、肉类、副食流通业,家庭服务业,印章、制冷、五金交电化工业,典当与拍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等。
2.现代服务业:面向在传统商业基础上不断创新的现代商业服务业,如大型购物中心、大卖场、专业化购物中心、专卖店、连锁超市等;面向引领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的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网络服务业;面向新兴服务业,如电子商务、物流、仓储、运输、配送、新型会展以及技术、智力、人力资源、国际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业和研发、科技交流与推广及设计、评估、咨询等服务业;面向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产品研发等众多领域的服务外包业。
3.基础服务业:综合信息服务业,面向商业开发的图书、动漫、艺术等文化创意产业,面向工业设计、工程咨询、可研报告编写、技术经济分析咨询等工业服务业。
三、申报项目完成人限制条件
同一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或《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推荐书》,并请根据两份推荐书相对应的形式审查表审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及推荐书填写说明可通过登陆商业贸促会网站www.ccpitedu.com 下载,也可向我会行业部办公室电话索取(010-66094220)。
(二)推荐书与所需材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或复印并全套装订成册,其中一套须加盖红章作为原件备案),并报送电子版(发Email至
ccpitzyf@163.com)或报光盘一张;
(三)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请先联系商业贸促会行业部,并发送电子版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合格后请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寄至商业贸促会行业部。
五、其他事项:
(一) “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和“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和评审不收取费用。
(二) 2017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和“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行业部
电话:010-66094220
邮件:ccpitzyf@163.com
联系人:张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