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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1月29日 至 2014年12月01日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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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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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中国行为法学会

联系主办方
+86 186 0191 0312

活动细节

针对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连同近日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士深入了解著作权、网络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正确理解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深入学习《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确保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规范网络环境下作品使用传播的秩序,有效解决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网络侵权的防范能力,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对著作权保护的挑战,经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决定举办“网络侵权民事、刑事案件与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暨网络侵权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对象
各省市文化部门、网络监控部门、知识产权局、版权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部门的人士;出版社、卡通动漫企业、网络游戏开发公司等文化产业人士;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以及P2P技术及服务相关厂商;各大网站、版权代理公司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技术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

特别声明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培训项目均在官方网站www.lawcdedu.com公示。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

演讲嘉宾

  • 商建刚 (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商建刚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姜强 (最高人民法院民 一庭法官,司法解释执笔人)

    姜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司法解释执笔人

  • 李颖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 一庭副庭长)

    李颖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 王艳芳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 庭法官、司法解释起草人)

    王艳芳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司法解释起草人

  • 王 晫 (北京市一中院 知识产权庭法官)

    王 晫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 蒋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法官)

    蒋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 逄锦温 (最高人民法院 刑庭审判长)

    逄锦温

    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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